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环线车站保洁服务外委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重庆轨道交通2023年环线车站保洁服务外委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人数的,还须提供业主方证明,证明文件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因轨道物业具备特殊性,轨道物业业主方与轨道运营方存在不一致,为保持与招标内容及精神的一致性,建议修改内容为: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人数的,还须提供业主方证明或项目公司或项目运营公司证明,证明文件应加盖业主方证明或项目公司或项目运营公司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条不修改。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荣誉要求:投标人被授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证书,得1分。提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因颁发部门政策调整,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颁发对象为企业或企业在管项目,颁发形式为颁发部门的红头文件或荣誉证书,为保持与招标内容的统一性,建议修改内容为:投标人或在管项目被授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证书,得1分。提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或是颁发部门红头文件通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条不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企业诚信中:“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事实依据:本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A级纳税企业证书原件备查,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一直没有颁发A级纳税企业实体证书的惯例,后通过对各地税务局的了解,上海、昆明、贵州、安徽、成都等多个城市针对于“A级纳税”企业也没有颁发证书的惯例,只会在当地税务局官网公示A级纳税企业名单。
但无论是“A级纳税”企业网上公示信息,还是颁发“A级纳税”企业证书,都代表国家税务局当局对于企业纳税信用法定认可,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要求提供“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本条要求必须提供A级纳税企业证书原件备查不合理,具有地区歧视性,针对性,偏向性,严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平,建议修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因国家税务局当局官网对于各企业的纳税等级皆有公示,具有权威性。所以无论是“A级纳税”企业网上公示信息还是颁发“A级纳税”企业证书都代表国家税务局当局对于企业纳税信用的判定。
故建议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企业诚信中:“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官网公示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答:本条有修改,详见补遗部分第1条。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诚信:
“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投标人2020-202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纳税企业,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示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纳税人名称(或纳税人识别号)、评价年度、信用等级,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68461331.69元,大写:陆仟捌佰肆拾陆万壹仟叁佰叁拾壹元陆角玖分。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12月8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更改。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