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规定了第四章规定了合同条款。相关条款经过初步审查,是较为能接受的条款。但,随着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协会等机构组织对合规性的要求,会有变动。另外,根据保荐人内部合规性要求,可能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前述修改是否属于违反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响应性评审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呢?还是按照朴素理解,中标后,相关合同条款,在满足服务费用不变、项目推进的前提下,可以双方自由协商呢?
答:相关合同条款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是合同的固定文本。中标后,相关合同条款,在满足服务费用不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的前提下,可以双方协商修订合同正式签订文本。
问题二:招标文件对公司进行了详细介绍,我们想了解公司2022年、2023年1-9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022年、2023年1-9月净利润。以便于我们确认公司的报告期,拟定上市计划,安排时间节点,撰写技术部分相关内容等。
答:飞华公司2022年合并口径利润5225万元,截止2023年9月合并口径利润224万元(其中:飞华本部3451万元、林德化医2135万元,华颐机电261万元,恩力吉公司-5623万元)。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3.19%,2023年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预计不低于3%。
问题三:招标文件30页,商务部分“不含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项目。”
北交所上市可以作为保荐项目统计?项目统计时是否包括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等保荐项目?
答: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项目、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等均不纳入保荐项目统计;凡在北京交易所、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IPO项目均纳入保荐项目统计。
招标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