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PO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答疑级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IPO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总所报名投标,委托代理人和第30页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其他人员配备是否能使用重庆分所的人员及社保证明?
答1:可以。
问题2:招标文件第8页项目负责人连续养老保险期限为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北京总所人员,北京社保局规定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也就是开标前两个月,最近只能查询到2023年11月,可以提供2023年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然后写情况说明并附证明不。
答:本条回答详见补遗1。
问题3:用总所名义参加投标,请问委托代理人可以用重庆分所的人员吗?
答:可以。
二、补遗部分
补遗1: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2特别说明中“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的任意连续6个月。”
招标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