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和咨询服务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重钢总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和咨询服务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本项目第二章比选人申请须知1.4.1及第五章项目需求书中关于驻场人员的要求统一调整为“为保证服务质量,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应由咨询单位派遣不少于3名有相关项目经验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共同完成。现状评估、规划设计阶段提供不少于3名驻场实施;项目其他阶段驻场人员人数不少于1人。若比选申请人承诺在中选后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为本项目提供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且项目人员(比选申请人指定的负责本项目的专职人员),能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则可在项目其他阶段不驻场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本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人申请须知”第1.4.1条“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对于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并同时具有通信和信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调整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并同时具有通信和信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不变。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补遗通知是对比选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如与比选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重钢总医院
2023年 9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