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腾泽化学有限公司蒸汽冷凝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腾泽化学有限公司蒸汽冷凝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改项目”的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比选文件关于比选人资格3.1.2: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与本次比选类似的供货业绩;由于与本项目相关的热水升温产蒸汽的技术路线并不多,仅竞选人提供相关业绩并不合理,所使用升温核心设备供应商的相关业绩也应作为有效业绩。
答: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在商务评分标准的类似业绩部分,要求竞选人提供类似业绩,由于此类改造项目的核心应是比选方案核心设备的性能,应更关注的是核心设备供应商的业绩方为合理,故此类似业绩要求范围应调整为竞选人或核心设备供应商的业绩。
答: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关于竞选人相关业绩要求:1)资格3.1.2条: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与本次比选类似的供货业绩;2)评标办法2.2(2)类似业绩要求: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热水产汽装置供货业绩。
此项目为节能改造项目,未限定技术路线,竞选人会制定最适合的节能方案,节能方案所使用的主要技术/设备是项目的成功关键所在,工程承包商作为竞选人限定其必须有类似业绩存在不公平性,应要求竞选文件所使用核心设备制造商的相关业绩即可。
答:业绩要求已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现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3.竞选人资格3.1.2. 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与本次比选类似的供货业绩”。
2、现删除“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1.4.1竞选人的资质要求2、业绩要求,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竞选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与本次比选类似的供货业绩。竞选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金额等必要信息)若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比选文件要求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
3、现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现删除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A:否决竞选情况一览表资格评审“A-10竞选人的业绩须满足第二章“竞选人须知”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竞选处理。”。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5分)“类似业绩(6)6 分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竞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热水产汽装置供货业绩,竞选人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业绩加分均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竞选人公章)。”。现修改为“6 分,竞选人每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竞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技改项目业绩,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竞选人公章)”。
招 标 人:重庆腾泽化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