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通知(一)
致各潜在竞选人:
一、现对本项目比选文件补遗如下:
(一)比选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4、比选文件的获取中第4.2款、4.3款更改为“4.2竞选人若电汇购买比选文件,可将竞选单位银行汇款单(需从单位账户汇出,选择实时到账方式,回单备注项目编号。)或单位网上支付回单(需从单位账户汇出,选择实时到账方式,回单备注项目编号。)扫描后在2020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发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邮箱:627901730@qq.com,并在邮件中写明: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如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内发送视为无效。
汇款账户如下:
单位全称: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123908267610106
注:时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比选申请人优先采用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方式,电汇购买比选文件按照上述第4.2条要求执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未按要求缴纳比选文件费的,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有权开标时拒绝接受其竞选文件。”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比选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比选人:重庆市公安局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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