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银行2019年金融债券主承销商采购
项目编号:SFG1900040599AS
答疑补遗通知一
1、总行授权分行投标的,且总行向分行提供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总行行章,是否意味着所有投标文件中需盖公章处均可只盖分行行章,此外,投标人抬头是否由总行变为分行。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明确,本项目可以总行投标,也可以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若是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其投标人应该是分行,盖章要求见下文: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已注明“注:本篇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各项需要签字、盖章的资料,若是总行(或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按格式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盖章、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若是总行(或总公司)授权分行(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按格式要求由其由总行(或总公司)或者被授权的分行(或分公司)盖章均可,按格式要求由总行(或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也可以由分行(或分公司)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根据我行过往承销经验,重庆农商行等发行人的金融债招标项目未设置投标保证金,另外我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内部流程非常繁琐,建议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能免去,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多次提到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相关测算,能否对测试进行明确,测试形式、内容是什么
答:招标文件提到的“测试”的相关描述都备注了“(如果有)”,即是在招标文件要求了测试的项目才适用,本项目未涉及相关测试要求。
4、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入场交易服务费——30.1中“100以下”是否为“50以下”。另外中标人份额未确定的情况下,按照30亿发行量进行测算是否合理?我行支出流程繁琐,能否免收或者通过承销费扣除?
答: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0.1中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费率表格修正如下:
中标金额
| 招标类型
| (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80%
| 500-1000
| 0.45%*80%
| 1000-5000
| 0.25%*80%
|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能免收或者通过承销费扣除)。
5、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项目业绩、发行实力中均要求提供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若必须提供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则需要整理的资料太多,若一笔债券对应一页募集的话,保守估计需提供的文本会超过1000页,是否考虑更改此要求。
答:“提供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是最直观最真实的反应其债券发行规模的佐证资料,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6、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项目业绩、发行实力中,是否需要提供重庆地区的承销排名?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了相关要求,未对“重庆地区的承销排名”进行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项目业绩、发行实力中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并提供相关wind咨询截屏,其中wind并无关于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总承销规模的专项统计,日常统计方式为在所有金融债中进行城商行主体筛选,然后进行归纳汇总形成表格,故没有相关wind咨讯截屏,是否考虑更改此项要求。
答:分包一,评分办法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评分细则中原文: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金额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
|
修改为: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债券承销规模(wind口径)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
3)分包二,评分办法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评分细则中原文: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金额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相关wind咨询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相关wind咨询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 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相关wind咨询截图
|
修改为:
项目业绩、发行实力-15分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债券承销规模(wind口径)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 5分
| 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城商行金融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总承销规模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 排名数据为准):
排名第1-5:得5分;
排名第6-10:得4.5分;
排名第11及之后:得4分
| 提供:相关债券发行清单(投标人须整理出与评分要求对应的数据,并作总承销规模的合计),募集说明书相关内容复印件(须至少反映本次评标所需的相关信息)和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截图,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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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相关承诺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总行)按对招标人债券投资授信额度从大到小排列,分数依据从大到小依次得分,且需要投标人自行提供佐证资料,请问对于佐证材料有何具体要求,此外,仅提供我行内系统中相关数据截屏是否可行。
答:投标人可根据评分要求,提供可充分佐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内部系统截屏等相关佐证材料),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9、招标文件中仅列示了关于承销费率的评分标准,并未注明中标后具体承销费率的执行方式,烦请提供承销费率的具体执行方式。
答:本次招标主要确定主承销商,承销费率执行方式将在后续合同签订阶段明确。
10、我行总行通过内部文件的方式将境内外债券承销业务的权限转授权于重庆市分行,贵单位或招标人是否认可我行的该种业务授权,请答复。
答:1)认可。
2)本项目分包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其业务授权和项目授权均予认可。
分包二: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的,其业务授权和项目授权均予认可。
11、我行以重庆市分行作为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可否直接使用重庆市分行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我行无法提供由总行法定代表人到分行机构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该情况贵公司或招标人是否认可,请答复。
我行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的主要承销机构,近几年的金融债承销金额排名市场前茅,重庆市分行作为在重庆地区的分支机构,也具有多年的债券承销经验,我行拟以重庆市分行作为投标主体,望贵单位乃至招标人同意。
答:1)请见本通知问题1答复;
2)招标文件第一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已明确,本项目可以总行投标,也可以总行授权分行参与投标。
12、关于重庆银行金融债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的券商总公司机构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机构名单”的综合做市机构,我们查询了下如附件所示。想请问下附件中的“二尝试做市机构中的综合做市”名单中机构是否符合招投标主体资格要求。谢谢!
答:综合做市机构指“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机构名单”中所列的“做市商”及“尝试做市机构中的“综合做市商”。
13、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综合实力中针对资产规模和净资本规模分别要求提供年度报告复印件和报告复印件,而相关年度报告复印件总篇幅超过200页,其中涉及相关重要报表数据大概为20页左右,其余180余页均为财务报表附注,跟相关要求关联度较低,请问仅提供相关财务报表数据页是否可行。
答:1)本条招标文件要求的佐证资料修改为“提供年度报告复印件相关内容”。
2)招标文件中“提供年度报告复印件”和“提供报告复印件”均修改为“提供年度报告复印件相关内容”。
14、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综合实力中要求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而经过查询官方网站后发现其仅仅公布相关行政处罚,并未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即如果银保监会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处罚则能查询到相关处罚决定,如果没有处罚则不能查询到任何处罚信息,所以并不能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详情如下:
请问是否考虑取消提供网页截图的要求。
答:1)分包二,评分办法中本条修改如下:
5分
| 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2016年至今未受到监管机关相关处罚的(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查询为准),得5分,每处罚一次扣1分,处罚3次以上扣5分。
| 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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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包一,评分办法 “综合实力”评分细则中原文:
5分
| 2016年至今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以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为准),得5分;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每处罚一次扣1分,处罚3次以上扣5分;不提供网页截图的计0分。
| 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政处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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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5分
| 2016年至今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以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为准),得5分;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每处罚一次扣1分,处罚3次以上扣5分。
| 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行政处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受到过相关处罚的,提供相关承诺书,投标人须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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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前附表——分包二 银行类主承销商评标办法细则——2.2.2评分标准——项目业绩、发行实力中要求根据2018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金额进行评分(以wind资讯债券承销排名数据为准),而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种债券包括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众多债券,请问具体“债券承销金额”包括哪些债券品种。此外,根据我行之前投标经验,wind资讯统计口径包括非政策性金融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保监会主管ABS和交易商协会ABN,请问以上常规统计口径是否可行。
答:请见问题7答复。
注: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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