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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补遗

岷江干流张坎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书(一)

2022-04-26

招标编号:FG2200160228C

各投标单位:

现将岷江干流张坎航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澄清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书()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书()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书()为准。本答疑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现将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

1.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节第3.1条第3.1.2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3项和第4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款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对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船闸设计负责人提出的业绩要求(条件),均要求提供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相关业绩,且工可批复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可批复等证明材料。

请问:(1)由于水电工程采用核准制,请问水电工程核准批复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可批复?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可批复的,水电工程提供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答:水电工程采用核准制的,核准批复文件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是否理解为所有业绩的时间节点均以批复时间为准?即批复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后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及证明材料相关要求的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

答:业绩的时间节点以批复时间为准,即批复时间必须在2012年1月1日之后。

(3)合同协议书是否可只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工程规模(若有)、工作内容及签字盖章页?

答:可以。

1.2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节第3.1条第3.1.2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3项和第4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款及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对投标人(设计服务)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船闸设计负责人提出的业绩要求(条件),均要求必须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请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是否理解为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答:提供水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视为满足要求。

1.3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3项“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工程规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请问:鉴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工作规模变化或者调整的情况,故若合同协议书中工程规模等信息和批复文件不一致时,是否不纳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答:若合同中的工程规模与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工可批复文件的规模为准。

问题2: 关于财务要求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2项“财务要求”中,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是否理解为可以不附“财务报表附注”?

答:可以不提供。

问题3:关于人员要求

3.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4项“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船闸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中,明确提出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请问:由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暂未启动执业资格注册,故是否理解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即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答:是。

3.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节第9.2条第9.2.4款第(3)项要求,明确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请问:鉴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均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故上述“劳动关系证明”是否可以理解为“养老保险证明”?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所要求的人员均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未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3.3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2.2.4(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船闸设计负责人评分的职称要求。

请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否理解为满足“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

答:“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满足“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要求。

问题4关于联合体投标要求

4.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第5项“其他要求”的“(2)委托代理人”、第1.4.2款第1项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附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及“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未找到相应填写的位置,是否理解为将上述要求的内容填写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中”?

答:可以。

4.3请问: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含封套)中的“投标人名称”是否理解为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名称”进行填写。

4.4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均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请问: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是否理解为一式五份?其中“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各放一份,联合体成员及招标人各执一份。

答: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可为原件的扫描件。

问题5关于签字盖章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1)款“签名盖章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其单位法人章。

请问:上述要求中的“单位法人章”是否理解为“单位公章”?

答:“单位法人章”即为“单位公章”。

问题6关于出版及封装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第3.7.3(3)款“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以及第4.1.1款“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请问:(1)“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是否理解为“副本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可以。

(2)“编制目录、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是否理解为“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和技术方案部分分别单独编制目录和页码,每部分之间页码无须连续(即每个部分起始页码均为“1”),且页码均从目录第一页开始编制”?若投标文件采用单面打印的背面(即无任何内容的空白页)或者采用双面打印的卷尾无任何内容的空白页是否可以不编页码?

答:可以。

(3)“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和技术方案部分封装”是否理解为“每部分均无须单独封套包装,只须一起装入一个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即可”?

答:详见补遗

(4)“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是否理解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答:是。

问题7关于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第15项,在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请问:鉴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已停止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服务,本项要求是否理解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为准?

答:投标人自行承诺在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问题8关于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要求。

请问:(1)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盖单位法人章”是否均理解“盖单位公章”?

答:是。

(2)在投标函部分的“(一)投标函”和“(二)投标函附录”中,“服务期限”是否理解为按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节第5条“服务期限”填写?

答:是。

(3)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请明确需联合体成员方单独填写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例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根据联合体协议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4)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是否理解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答:是。

(5)在“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的“(六)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明确“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人员的业绩资料(如有)”,结合招标文件关于人员的要求,是否理解为只需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船闸设计负责人简历表后附相关业绩资料?

答:是。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和技术方案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个部分的总目录以及“一、投标函部分”、“二、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和“三、技术方案部分”的“标题页(即仅有标题的格式页面)”是否可以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直接删除?

答:可以。

问题9关于专题报告编制

9.1根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1设计文件的提供附表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部分”第三条“报价文件”所列的专题报告。

请问:(1)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工程选址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专题论证报告”备注为“只含审查费”,是否理解为这3个专题报告编制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仅专题报告审查费纳入投标报价?

答:详见补遗。

(2)报价清单汇总表所列专题与“专用合同条款”1.6.1设计文件的提供附表要求开展的专题专项工作内容不一致(如永久和临时界桩埋设等),是否对报价清单汇总表漏项的工作内容及费用进行补充或修改?

答:详见补遗。

9.2根据招标文件P99页报价清单汇总表2专题报告费用中列项有节能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案相关要求。

请问(1)根据20171115-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节能审查机关对水电站及内河航运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故是否理解为无须开展“节能评估报告”相关工作?

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仍然需要编制节能评估专章。本次招标仍然需要完成节能评估相关内容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2)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案是否需要在本阶段做专题报告?

答: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案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应根据业主需求完成消防设计方案。

9.3请问:招标文件里所列专题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理解为“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答:是。

二、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706300元(大写:壹仟陆佰柒拾万零陆仟叁佰元整),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949600元(大写:贰佰玖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费最高限价为9831900元(大写:玖佰捌拾叁万壹仟玖佰元整),专题报告费用最高限价为3375900元(大写:叁佰叁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4: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3:30至14:00。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更正为: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于一个封套包装袋中,且在封套外面清楚地标明“投标函部分”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密封于一个封套包装袋中,且在封套外面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部分密封于一个封套包装袋中,且在封套外面清楚地标明“技术方案部分”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再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和“技术方案部分”封套包装袋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密封并在(大口袋或包装箱)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外层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5.投标文件外层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招标文件P88页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的“三、成果文件要求”的“2.成果文件的深度”的“2.1.1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中“应满足水利行业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和交通行业有关水运工程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导则等规定的相应阶段勘察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修改为:“船闸工程设计应满足交通行业有关水运工程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导则等规定的相应阶段勘察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其余部分工程设计应满足水利行业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导则等规定的相应阶段勘察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另外,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应满足现行电力行业有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相应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同时参照水利行业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相关法规、办法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P99页 报价清单汇总表修改为:

报价清单汇总表

单位: 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费用合计

备注

1

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费

(1)

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费

(2)

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费

(3)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548900

固定费用不作竞争

2

专题报告费用

(1)

工程选址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专题论证报告

只含审查费

(2)

水土保持方案

(3)

节能评估报告

(4)

航道通航条件响应评价报告

(5)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6)

安全预评价

(7)

取水许可申请

(8)

移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9)

勘测定界报告

(10)

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方案

投标报价总计

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程特点和设计工作内容,分别列出并填写本表各勘察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应将详细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及优惠附在报价清单后。

③工程选址专题报告、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正常蓄水位专题论证报告三个专题报告的编制费用含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费和设计费报价中;若未编制项目建议书,将在合同结算时扣除编制费用548900元。

④专用合同条款“1.6.1设计文件的提供”的“附表:提交的主要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数量表”中要求的专题报告未在本清单中列明的,其编制费用包含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费和设计费的报价中。

投标人: (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以下无正文)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张坎航电枢纽可研-答疑补遗书(一)上网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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