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服务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竞选人:
现将“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服务”补遗通知发布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竞选人自行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本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1、现将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四、甲方检查考核方案
“甲方负责进行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详见附件1),并根据调查意见对乙方进行考核:
1.开业前期每2个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算作合格,如累计2次满意度调查都低于85%,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半年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达到85%以上,返还每月剩余5%;如果半年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扣除每月的5%。累计两次满意度都未达到85%,除扣除每月的5%以外,甲方有权取消下一年的合同续签。”
修改为:
“甲方负责进行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详见附件1),并根据调查意见对乙方进行考核:
1.开业前期每2个月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为满意(包括很满意、较满意)的人数达到参与调查总人数的85%算作合格,如累计2次都低于85%,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经营服务合同到期,合同期内每一次满意度调查均须达到满意(包括很满意、较满意)即综合评价得分90分以上通过甲方考核,双方完善各自内部程序并且协商一致后续签合同。
3.半年满意度调查为满意(包括很满意、较满意)的人数达到参与调查总人数的85%,返还每月应付款剩余5%;如未达到85%,扣除每月应付款剩余5%。累计两次满意度都未达到85%,除扣除每月应付款剩余5%以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续签。”
2、现将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附件1修改为:
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产城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