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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凤鸣香山4栋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4-12-16

凤鸣香山4栋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凤鸣香山4栋电梯更新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香山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每台补贴15万元,不足部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大修基金)支付。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香山小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香山小区4栋(-2至28层)电梯(额定速度≤2.5m/s)更新,共计 2 台电梯,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本次比选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70万元。

2.4 比选范围:本次比选共计 2 台电梯,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电梯拆除、新电梯设备生产、装卸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转运装卸)、现场保管、安装(含安装人员现场住宿)、产品保护、调试(含调试材料)、试运行、检验验收、安装过程中的所有电缆、照明、调试设备等,拆除过程中造成现有装修的破坏恢复、保险、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直至通过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且获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必须符合最新执行的国家规定的相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后交付比选人单位使用,及质量保修期内免费质保等。中选人根据采购人项目进度需求制定施工计划,分批次进行拆旧换新工作(先更换好一台电梯保证业主的日常生活后在更换另一台电梯),进场即接收旧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楼栋电梯的正常安全合规运行,直至全部更新工程的竣工。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香山小区

2.6交货期: 自进场通知之日起,每批次实施的电梯8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同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的检验监督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

3.1本次比选允许比选申请人以比选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比选:

制造商

代理商

3.1.1 比选申请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造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消防电梯A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A级];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目

许可参数级别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1或A2

3.1.2 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本次比选代理商比选申请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2.1 代理商须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2 取得比选申请产品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3.1.1条的全部要求。

3.1.2.3 应满足以下A、B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A.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A级];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目

许可参数级别

电梯安装(含修理)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A1或A2

注:本比选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申请,否则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时比选申请,否则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2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比选在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梯更新改造专栏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比选文件内容在所涉楼宇的显著位置公示。

 4.2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梯更新改造专栏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www.cqiic.com)下载比选文件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3 比选申请人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对本项目提出疑问,提问方式为向比选代理机构邮箱(92532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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