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选聘 比选公告
我司拟对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选聘(项目名称)竞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将采用竞争性比选(公开)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竞选。
1、项目名称: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选聘
2、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地址。
3、项目概况:经公司2024年第32次支委会前置研究,2024年第31次总经理办公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启动转让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相关工作,转让方式为在重庆或新疆的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转让价格根据基准日审计、评估结果确定。
为了解基准日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3.1、比选范围及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为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新疆红星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3.2、合同估算金额:6.8万元。
4、服务期: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进场,资产评估现场工作5个工作日完成,现场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5、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5.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承诺比选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所知悉本项目相关保密信息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泄露保密信息;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不利于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相关情形(即没有利益冲突关系);比选申请人本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3年(2021年12月1日起的至比选截止时间止)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参与本次比选的约定:比选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本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选聘的比选,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选人;当比选申请人同时成为这两个项目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时,则比选申请人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选人、自愿放弃另一个项目的中选资格,另一个项目由比选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的,视为同意本条款。
6、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qiic.com/)下载比选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全部内容。
6.1比选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92532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