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1-1900070303A)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1标段(标准铸件);
(002)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2标段(非标铸件);
(003)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3标段(预组装结构件);
(004)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4标段(非预组装结构件);
(005)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5标段(机械加工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1标段(标准铸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机械加工或焊接或铸造生产或研发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4个及以上SG系列或INC系列焚烧炉部件的制造业绩。
4、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002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2标段(非标铸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机械加工或焊接或铸造生产或研发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4个及以上SG系列或INC系列焚烧炉部件的制造业绩。
4、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003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3标段(预组装结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机械加工或焊接或铸造生产或研发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4个及以上SG系列或INC系列焚烧炉部件的制造业绩。
4、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004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4标段(非预组装结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机械加工或焊接或铸造生产或研发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4个及以上SG系列或INC系列焚烧炉部件的制造业绩。
4、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005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5标段(机械加工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机械加工或焊接或铸造生产或研发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具有4个及以上SG系列或INC系列焚烧炉部件的制造业绩。
4、投标人愿意服从招标人对于招标项目内容的介入管理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5月27日10时00分到2019年05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可将银行汇款单或网上支付回单(均需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选择实时到账方式,备注招标编号,若投标人同时购买多个标段,可电汇支付标书费总金额)扫描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497913564@qq.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单位全称: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3100031009100026378。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
七、其他
1.设备名称
1.1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本次焚烧炉设备制造部件采购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五个标段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仅对部分标段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具体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
1.2交货期: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组织交货。
1.3交货地点: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焚烧炉总装基地(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5号)或甲方指定的重庆市内其他地点。
2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按图纸加工制作设备或部件,合同单价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适于运输和多次装卸搬运的坚固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保管费、装车费、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负责联系卸车)。
3 .质量保证期:
3.1各新建项目焚烧炉部件质保期均为:各项目72+24小时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者合同货物全部交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两种期限,以先到为准)。
3.2各运营电厂用(备件)焚烧炉部件质保期为:各运营电厂所需备件全部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官网(www.sancov.com)》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网(www.cqiic.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建桥大道5号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23—880550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507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3-67767325
电子邮件:4979135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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