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与谭高琪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询价采购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谭高琪诉我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特向贵律所询价,如贵所有意为我司提供法律服务,请将询价函加盖贵单位公章后交我司监督法务部。
一、询价采购人
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桥公司”)
二、工作范围
一审、二审期间法律服务工作。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庭应诉、参与和解磋商、谈判,起草、审核拟签署、递交的法律文件及为上桥公司与法院等单位沟通提供法律支持等事宜。
三、基本要求
1、在黑龙江省主城区有常设机构;
2、参选人须为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监管部门、监管组织处罚记录;
3、参选人企业须有执业律师5人以上。
4、参选人企业与采购人(上桥公司)无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选单位团队负责人执业时间须在5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执业时间不低于3年。
四、报价具体要求
(一)报价方式
报价采取“固定总价”,此次采购服务最高限价9.6万元。
(二)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
1.报价函;
2.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团队成员介绍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及;
4.工作组织计划(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方式、详细计划安排等);
5.律所及律师业绩证明文件。
(三)报价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8月5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快递或送达至我司,封口处加盖贵所公章,逾期不接收。
五、评选规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报价占50%、资质水平占10%、服务方案占30%、相同行业业绩占10%。评选人员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参选报价低的优先;参选报价也相等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
询价单位: 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号白市驿粮库办公大楼
邮寄方式: 顺丰
询价日期: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 滕静
联系电话: 18983798861
谭高琪诉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报价函
致:重庆市上桥粮食中转库有限责任公司
感谢贵司的邀请,对谭高琪诉贵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我律所综合考虑贵司的法律服务要求,并结合本案法律服务的工作量、难易程度、所耗时间等因素,对本案代理工作报价如下:
一、服务内容
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如有)诉讼。
二、法律服务费报价
1.本案采用固定收费方式报价;
2.报价: 元(大写: )。
(1)一审阶段代理费为报价的60%: 元(大写: );
(2)二审阶段代理费为报价的40%: 元(大写: ), 如无二审,则不支付二审代理费;
3.支付时间:一审代理费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二审代理费于二审开庭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
4.本次报价不含省外差费及服务律师在进行代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会计审计中介机构服务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等费用。法律服务费为含税价,代理律所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三、其他
1.本次报价有效期:10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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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