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蒸发式冷凝器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蒸发式冷凝器已由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蒸发式冷凝器进行公开采购。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蒸发式冷凝器。
2.2建设地点: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规模:蒸发式冷凝器4套(包含42度水蒸发式冷凝器1套,60度水蒸发式冷凝器3套)。
2.4工 期:
2.4.1设备供货工期:收到盖章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并整体运输至比选人指定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比选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2质保期:质保期为性能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5采购范围:蒸发式冷凝器设计、制作、整体(分两段)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全套图纸资料等服务,并向甲方提交界区所需专业的所有接口条件。
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及部件采购、选型、供货(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包装、运输和保险、配合并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全套质量证明书4套、安装图等)、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比选人发出的招标《蒸发式冷凝器请购文件》所示的文件、图说(含文字及数字表诉内容)和答疑、补疑等包含的所有内容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1.2本次采购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自 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或独立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 1 个及以上。
3.1.3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若是进口设备,则该设备生产企业需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8日每日09时00分到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请比选申请人采用邮件报名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chanxingyue@qq.com,并在邮件中写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以及联系人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到达时间为准。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比选申请人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比选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投标方式进行投标。若采用邮寄(自付邮费)投标方式进行投标,比选申请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封装要求,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邮寄(比选申请人自行预估邮寄到达时间)至以下地址: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1507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23-67708986。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聚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北路2#
比选人联系人:石方棋
比选人电话:13883551368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23- 67708986
2024年9月30日